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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「變更苗栗都市計畫主要計畫(第四次通盤檢討)(變更內容綜理表新編號4案)」計畫書、圖,並自民國108年2月19日零時起發布實施。

刊登日期:2019/4/1
發文日期:2019/2/18
發文文號:府商都字第1080026780B號
主旨:公告「變更苗栗都市計畫主要計畫(第四次通盤檢討)(變更內容綜理表新編號4案)」計畫書、圖,並自民國108年2月19日零時起發布實施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一、都市計畫法第21條規定。
二、內政部108年2月11日台內營字第1080801632號函。
公告事項:一、本計畫書、圖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5月29日第923次會議審決,並經內政部108年2月11日台內營字第1080801632號函核定在案。
二、本計畫書、圖自民國108年2月19日零時起發布實施,計畫範圍內依本計畫書圖、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實施建築管理。
三、需閱覽計畫書、圖者,請至苗栗市公所或本府工商發展處(都市計畫科)閱覽(亦可上網瀏覽,網址:http://urbanplanning.miaoli.gov.tw/upmiaoli/urbanplan01/05.aspx)。
四、張貼公告書圖期間自發布實施日起30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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